【卷首语】
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
——棚濑孝雄
【新法速递】
1、《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已于2015年4月1日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意见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2、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已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3、税务总局制定的《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于2015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5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7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5年7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法界动态】
1、 新《行政诉讼法》5月1日起实施 “民告官”再也不难
5月1日起,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实施。新法首次规定了立案登记制度,明确规定对起诉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这意味着,今后“民告官”将是“零门槛”。新《行政诉讼法》要点:
(1)突出行政诉讼的解决纠纷功能更加强调行政监督
新《行政诉讼法》第一条增加了“解决行政争议”6个字,删去了“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中“维护”2个字。这一增一减,凸显我国对加大行政争议解决力度,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态度和决心。
(2)受案范围扩大
a.可诉的行政行为类型增加
新《行政诉讼法》将相关条文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律修改为“行政行为”,为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去除了法律原则上的障碍。在此基础上,新《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以列举的形式增加了对行政机关作出关于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决定不服、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多种新型案件。
b.行政侵权的主体范围扩大
新《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一款,明确了行政侵权主体的范围。
近年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已经成为大势所趋,社会组织依法承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机会越来越多。在实践中,这类组织实施的行为同样会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造成实际影响,将这类社会组织纳入可诉对象,有利于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明确规定行政首长应出庭应诉
新《行政诉讼法》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第三款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新增加的《行政诉讼法》第三条充分彰显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
在实践中,相对于行政相对人而言,行政机关往往处于强势地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产生纠纷后,行政机关不愿当被告,法院也不受理。取证难、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不仅使行政诉讼制度的功能大打折扣,也导致许多应当通过诉讼解决的纠纷进入信访渠道,在有些地方形成了“信访不信法”的局面。
新《行政诉讼法》强调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依法受理案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这是一个宣示性条款,体现了在行政诉讼中对当事人诉权和法院独立审判权的保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一方面可以缓解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推动案件的顺利解决。
(4)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等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
新《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房屋土地征收补偿、滥用行政权力、行政机关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等12种情形法院应受理,无论是在案件类型,还是在具体文字表述方面都对现行《行政诉讼法》有较大修改。
(5)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新《行政诉讼法》大大拓宽了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范围。
(6)管辖制度更有利于保障司法公正
a、调整行政案件的一般地域管辖
b、明确选择管辖规则
新《行政诉讼法》在选择管辖部分,将“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改为“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c、明确移送管辖规则
2、导盲犬可带上火车
5月1日起,《视力残障旅客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若干规定(试行)》将正式实施。届时,视力残障旅客可携带导盲犬进站乘火车,应尽可能在开车前12小时,通过车站售票窗口或12306联系客服。
3、《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试行
5月1日起,税务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涉税事项更确定:所有税收征管事项皆于法有据。管理服务更公平:规范履职,快速响应办税要求和诉求,防止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业务办理更便捷:简政放权,确保优惠处理流程规范稳定。办税成本更经济:将需要跑多次的事项简化为即办事项,简并优化相关涉税文书资料。
4、《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发布实施
国家旅游局发布《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明确指出:导游领队可通过旅行社,将严重违背社会公德、违反法律规范、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游客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在核实后纳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5月1日起实施。
5、存款保险制度实施
酝酿已久的存款保险制度,于5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规定,最高偿付限额50万元。据央行的数据,50万元的偿付限额,可使99.63%存款人得到全额保护。据悉,存款保险制度核心要素之一是实施强制保险。实施之后,由金融机构交纳保险,储户无需交纳。业内人士表示,存款保险制度,是一个保障,是未雨绸缪。
【法律英语】
1、A sage punishes not because a crime has been committed,but rather to prevent its being committed; because the past cannot be revoked, but the future is being forestalled. (Plato)
智者非因犯罪已然发生才去惩罚,实乃为了防止犯罪而施刑责;其原因在于,过去无法逆转,而未来则可以预防。 (柏拉图)
2、Discourage litigation. Persuade your neighbors to compromise whenever you can. As a peacemaker the lawyer has superior opportunity of being a good man. There will still be business enough." (Abraham Lincoln)
阻止诉讼。随时说服你的邻居采取折衷措施去避免诉讼,律师作为调节人,不但有很好的机会成为一个好人,而且总是有许多生意上门。 (亚伯拉罕 林肯)
3、Good order is the foundation of all things. (e.burke, british statesman)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英国政治家 伯克 e)
4、The law is the last result of human wisdom acting upon human experience for the benefit of the public. (Samuel Johnson )
法律是人类为公众利益所作实践中探索出的人类智慧最终结晶。 (塞缪尔 约翰逊)
5、No written law has been more binding than unwritten custom supported by popular opinion. (Carrie Chapman Catt)
由民众意见支持的不成文习惯法比成文法更具约束力。(卡丽 查普曼 凯特)
【法律笑话】
1、话说以前有一对苦难兄弟,有一天他们两兄弟突发奇想,想玩热气球,于是他们就飞上天啦,可是上了天以后才发现不知道怎么降落,气球一直在飞,飞到一片草原。苦难兄弟看到下面有个人正在骑马奔驰,就在气球上大喊:
“下面的人呀,我们现在在哪里”
那人于是回答:“上面的人呀,你们在热气球上!”接着就骑马跑掉了。
苦难弟就问苦难哥:“哥……那个人是谁呀?”
苦难哥语重心长地回答:“那个人一定是律师,说的话都对,但是一点用也没有!”
气球又继续飞啦,这时候他们又看到有个人在草原上骑马。
这次苦难兄弟学聪明了,他们大喊:“下面的人呀,我们要怎么降落?”
那人回答:“上面的人呀,你们把绳索割断就能降落了!”接着就跑掉了。
苦难弟又问苦难哥:“哥……那个人是谁呀?”
苦难哥语重心长地回答:“那个人一定是个法官,虽然他能解决问题,但是绝对不管你死活!”
气球继续飞着,兄弟俩看到天上出现了另一个热气球,气球上有另一个人也苦于无法降落,一问之下原来是总统先生。这时,草原上又出现了一位骑马的人,兄弟俩还没来得及开口求救,那个人立刻掏出手枪对着兄弟射击,并大骂:“在禁航区飞热气球!还不给我滚下来!”还好一阵强风刮起,兄弟俩的热气球被吹高了几公尺,那人没有射中。
正当兄弟俩为另一位困在热气球上的总统先生担心时,却看到骑马的人恭敬地下了马,掏出另一把抛绳枪,努力勾射总统的热气球,好不容易勾中了热气球,那人用尽力气,把总统先生拉回了地面。
苦难弟又问苦难哥:“哥……那个人是谁呀?”
苦难哥语重心长地回答:“那个人一定是个检察官,他解决问题的方法有时酷厉、有时温驯,完全得看对象的身份!”
气球仍然继续飞,飞到后来没有瓦斯了,气球慢慢降落,眼看就要摔到悬崖里,哥哥眼疾手快,从气球里面跳了出来,可是弟弟却跟热气球一起掉到悬崖下,这时候旁边正好有一个人骑着马过来,哥哥就向他求救了。
这个人不疾不徐地回答:“这个悬崖不深,我可以教你弟弟怎么爬上来。”
他教了三个办法:一、左手右脚、右手左脚地爬;二、左手左脚、右手右脚地爬;三、左手右手、左脚右脚地爬。
正当这个人还在跟苦难哥分析三种爬法的时候,弟弟已经用第一种办法爬了上来,这个人一看很生气地跑过去,一脚把苦难弟踹下悬崖,还大喊:
“第二个方法才是大多数用的办法,你给我重来!”
苦难弟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用第二种方法爬上来,那个人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苦难弟又问啦:“哥……那个人是谁呀?”
苦难哥再一次语重心长地回答:“那个人一定是法律系的教授,虽然每种方法都能用,但是你不用他的方法就该死!”
2、仅判一星期
某人被指控酒后驾车,他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
“我只是喝了些含有酒精的饮料,并没有像指控书上说的那样--喝醉了。”
“是啊,正因为像你说的这样,我才没有判你七天监禁,而仅判处你监禁一星期。”法官笑着答道。
3、得来不易
被告人向他的辩护律师许诺说:"如果你有本事使我可以只蹲半年监狱,那么你将得到额外的一千块钱酬金。" 被告人终于如愿以偿。律师一边收钱一边说:"这可真是棘手的活,本来法官们想判无罪释放。"